究竟什么是壟斷?企業(yè)的壟斷行為如何定義?壟斷對于整個行業(yè)來說意味著什么?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的蘆云表示,對消費者來說,《反壟斷法》第一條就說維護市場公平競爭,提高經濟運行效率,還專門提到了維護消費者的利益和社會的公共利益,所以《反壟斷法》雖然針對的是經營者,但是它也在維護消費者的權益。第二,什么是壟斷行為?《反壟斷法》規(guī)定的壟斷行為包括:(一)經營者達成壟斷協(xié)議;(二)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
什么是壟斷協(xié)議?其中第十四條縱向壟斷協(xié)議禁止經營者與交易相對人達成下列壟斷協(xié)議:(一)固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價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低價格;(三)國務院反壟斷執(zhí)法機構認定的其他壟斷協(xié)議。
什么叫濫用市場的支配地位?其實就是瑞幸負責人提到的第17條規(guī)定,第17條第二款明確了市場支配地位的定義,實際上就是指經營者在相關市場內具有能夠控制商品的價格數量或者其他的交易條件,或者能夠阻礙或影響其他經營者進入相關市場的這樣一種能力和市場地位。那么哪些情況屬于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第17條給出了明確的答案,包括七種情形:(一)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價購買商品;(二)沒有正當理由,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三)沒有正當理由,拒絕與交易相對人進行交易;(四)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或者只能與其指定的經營者進行交易;(五)沒有正當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時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條件;(六)沒有正當理由,對條件相同的交易相對人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行差別待遇;(七)國務院反壟斷執(zhí)法機構認定的其他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
最后,《反壟斷法》第19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一)一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達到二分之一的;(二)兩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三分之二的;(三)三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合計達到四分之三的。針對具體的案件,各個國家之間會有相關的反壟斷調查,認定過程都是非常繁瑣的,還要結合具體的案件情況、數據以及報告等進行綜合的認定。
如果一家企業(yè)被判定有壟斷行為,會給消費者帶來什么問題?蘆云指出,首先依據《反壟斷法》的第47條、第49條,對企業(yè)會有相應的處罰,比如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一年銷售份額1%以上11%以下的罰款。如果認定構成第46條、第47條、第48條規(guī)定,反壟斷執(zhí)法機構確定具體處罰數額時,應當考慮到它的違法性質、程度和持續(xù)時間。其次,一旦達成了壟斷協(xié)議或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從反不正當競爭的角度來講,對其他經營者會造成不正當競爭。從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角度來講,沒有市場競爭會影響到消費選擇以及品質,最重要的是它會影響到市場的公平競爭。人們經常會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以及《反壟斷法》放在一起,雖然它們保護的角度不同,但目的都是為了形成公平有序的競爭市場,為消費者打造健康有序的消費環(huán)境。
中國的消費者最近幾年似乎一直扮演著漁翁得利的角色。從滴滴和快滴的競爭到各大外賣送餐企業(yè)的競爭,很多消費者現在感覺這種競爭又被搬進了咖啡館。比如瑞幸咖啡,買2送1,買5送5的促銷力度非常大。企業(yè)之間的充分競爭會讓消費者享受到更多實惠。那么,企業(yè)的壟斷行為會對消費者有何影響?
在胡鋼看來,市場規(guī)制法一般包括所謂的“兩反一保”,“兩反”就是《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反壟斷法》,“一保”就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統(tǒng)稱為市場規(guī)制法。而《反不正當競爭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際上關系非常密切,比如在歐盟,一個專門的委員負責市場競爭和消費者權益保護。今年兩會組建了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把相關的市場監(jiān)管部門全部整合在一起,從而促進市場競爭,維護消費者權益。《反壟斷法》中的消費者利益主要體現在消費者有選擇商品和自主交易的權利。因為一旦競爭被限制了,消費者選擇商品的權利就會受到限制,在《反壟斷法》的立法目的里專門有一條是要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而且《反壟斷法》第50條特別規(guī)定,經營者實施壟斷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所以在這種背景下,如果法院或者執(zhí)法機構裁定其構成壟斷行為,根據《民事訴訟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省級以上的消費者保護組織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訴訟,可以將前期已經裁定終局確定存在壟斷行為的司法裁決作為重要的訴訟基礎,發(fā)起民事訴訟,要求實施壟斷行為的經營者承擔巨額的賠償責任。
瑞幸方面曾經提出根據世界權威的市場調查機構歐睿國際的統(tǒng)計數據,在2016年和2017年星巴克在中國咖啡館服務的市場份額是57.5%和58.6%,在連鎖咖啡館服務的市場中,星巴克的份額高達78.8%和88.7%,這樣的數據瑞幸用以證明星巴克有壟斷嫌疑,且已經影響他們在咖啡館領域的經營活動,瑞幸咖啡起訴星巴克涉嫌壟斷,這是正義的維護還是不當起訴?蘆云表示,這個案件可以從多方面評析,瑞幸方面提出的統(tǒng)計數據如果要作為訴訟中的數據來使用,首先要看發(fā)布機關、采樣、數據來源是否準確,以及是否是最新數據,是否達到國家《反壟斷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要求。既然到了法院訴訟,按照我國相關法律涉及到的《反壟斷法》以及以前工商部門出現的一些相應的反壟斷規(guī)章來審查這種行為是否涉及反壟斷、是否涉嫌到具體侵害消費者權益。如果要進行訴訟開庭,相關舉證質證再進行最后認定。但無論怎么樣,消費者希望的是一個物美價廉、健康有序的消費環(huán)境。消法提出了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消費者作為消費終端,相關權利應當受到消法和合同法相關保護。實際上經營者的經營行為會直接關系到消費者權益的保護。下一步要關注案件的官方發(fā)布,案件信息的更新,消費者的權益也需要經營者合理經營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