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株洲市新飛揚·迪士尼英語培訓機構受到查處,原因是未經迪士尼公司授權許可便在其教育場所的門頭、墻壁宣傳欄、辦公桌及教材上使用“迪士尼”及迪士尼公司的LOGO、圖案商標,侵犯了迪士尼企業公司的注冊商標專用權。
日前,國家工商總局下發《關于開展保護“迪士尼”注冊商標專用權專項行動的通知》,確定從即日起至2016年10月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加強迪士尼注冊商標專用權保護行動”。
就在上周,工商部門公布迪士尼商標侵權案查處情況。其中,株洲市新飛揚·迪士尼英語培訓機構被株洲市工商局天元區分局黃河北路工商所查處,起因是該機構未經迪士尼公司授權,便在其教育場所的門頭、墻壁宣傳欄、辦公桌及教材上頻繁使用迪士尼商標,涉嫌侵犯迪士尼商標專用權。
據了解,在執法人員調查時,新飛揚無法出示迪士尼商標使用授權書和書面文件,被工商部門當場裁定侵犯迪士尼公司商標權,責令其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銷毀了侵權產品和商標標識。
資料顯示,“迪士尼”商標是由迪士尼企業公司注冊使用的,核定服務項目為學校教育、體育教育、教學等,有效期至2020年11月20日。
■記者 朱蓉
以案說法
商標注冊應先行 侵權莫縱容
上述商標侵權案僅為市場運行過程中,商標侵權行為被制止的典型,而在街頭巷尾,對迪士尼公司擁有的米奇、Hello Kitty等卡通形象的侵權和濫用比比皆是。
為何無人對以上行為進行制止?長沙齊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總經理李瑞芳認為,就商標侵權“打官司”需承擔一定的訴訟成本,一些被侵權公司在權衡利弊后,寧愿選擇“默許”,將其當做拓展市場占有率,保持商標高頻率曝光的免費廣告,這無疑加劇了商標侵權行為。
她表示,如果一類商標已被注冊,其他人未經許可便用在相同或相類似的品類中,即使是同音模仿,只要造成了消費者的混淆,就構成侵權。
“商標注冊持有人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如果預計未來產品將拓展至其他類別市場,就應在產品發布前進行商標注冊以避免日后造成麻煩和困難。”李瑞芳提醒,如果企業注冊商標被侵權,還需積極維權,如果一味縱容,可能造成商標被慣性化使用,也就最終造成注冊商標的權益受到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