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濟南市民樓先生來電反映,他2015年10月17日花799元買了一雙耐克運動鞋,到12月中旬,鞋底出現一道小裂紋。后來裂紋越來越大,已影響穿著。但因樓先生在外地出差,等他回到濟南,鞋子已過了三包期,退換不成。
樓先生表示,由于出差原因,他1月29日才帶著運動鞋,來到位于泉城路東段購物廣場內的耐克專賣店,到店給服務人員說明情況后,服務人員表示,由于已超過了3個月的三包期限,無法滿足他退鞋的要求,只能免費進行維修。“運動鞋即便過了3個月,也不能穿4個月,就不能穿了吧?如果這樣質量也太不行了。”他說。
“由于從購買到申請售后超過3個月,我們建議顧客先去進行免費修理。如果修理不成,我們再想辦法。”該店店長李女士說,耐克公司要求鞋類的售后需要發票與鞋盒同時出示,而樓先生的鞋盒已丟棄,同時樓先生拿鞋到店要求售后時已超過3個月。
商家會盡力幫忙解決問題
經過女報記者協調,李女士表示:雖然樓先生無法提供鞋盒,但她也會盡力幫樓先生解決問題。“希望顧客先去維修點免費維修,如果維修點告知無法維修,我們肯定會上報公司,拿他的鞋去做質量檢測。一雙鞋剛過保修期就壞了,我們不會不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