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至17日,陽春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歐耀桓等37人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尋釁滋事、妨害公務、破壞生產經營、故意毀壞財物、非法占用農用地、濫伐林木、故意傷害等多項犯罪一案。
陽春海螺水泥窯協同處理城鎮生活垃圾項目是陽春市一項民生工程,該工程的建成將緩解鄉鎮生活垃圾圍城的困境。陽春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稱,2015年9月中旬,被告人歐耀桓得知陽春海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海螺廠”)準備建立垃圾焚燒項目,便產生利用此事煽動民眾情緒制造矛盾的想法,于是其策劃、安排人員帶頭煽動村民攔路鬧事,從而給政府和海螺廠制造壓力,然后其再出面平息鬧事,以此作為與政府、海螺廠談判的資本,從中獲取利益。2015年10月初,歐耀桓召集同案被告人高某等人開會,安排人員向村民進行虛假宣傳,煽動村民情緒,并鼓動村民去海螺廠攔路、抗議,同時提供了30多萬元雇請社會人員混入村民里帶頭鬧事,給海螺廠造成嚴重損失。期間,公安機關多次處警履行維護社會治安職責,執勤警務人員、執勤車輛、警用設備等均遭遇不同程度的損傷、損毀等。此外,陽春市檢察院還指控該案被告人涉嫌非法占用農用地、濫伐林木等犯罪事實。
陽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本案的審理工作,在開庭前組織有關單位成立了該案開庭審理期間安保工作指揮部,負責安保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調度有關單位人力物力,解決法院警力不足的困難。陽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領導高度重視該案的審理工作,多次到陽春市法院進行現場指導,實地查看了押解通道、羈押場所以及審判法庭,并對有關工作進行協調指導。
由于本案涉及被告人多、開庭審理時間較長、社會敏感度高,而陽春市法院現有的審判法庭狹小,最大審判庭僅有80個旁聽席位,遠不能滿足群眾旁聽案件的需要,為公開公正地審理好該案,在陽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協調下,陽春市人民法院進一步完善了被告人羈押場所,同時在室外公共區域設置投影儀,增設120個旁聽席位同步收看收聽案件的審理情況。
在多方努力下,該案庭審期間的警備、押解、交通和庭審秩序等工作順利進行。經過3天的公開開庭審理后,該案將擇日進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