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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h i)欠款?還(hu n)欠款?你收的可能是假借條

I 

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會遇到有鄰居、同學同事、親朋好友等向我們借錢的情況。借完錢打個借條就行了嗎?然而,這也許真不那么靠譜。好多人由于對相關法律知識缺乏,為日后討要借款帶來了諸多麻煩。你知道如何正確寫借條嗎?借錢時又有哪些陷阱需要注意呢?

簡單講,拿著借條,你可以追20年債,但拿著欠條,你只受法律保護兩年!

借條,是借款發生的前提條件。一旦將來債務人借款不還,那么,在沒有還款期限的情況下,債權人是可以在20年之內向債務人主張權利的。

欠條,并不意味著借錢,可能存在其他事由而導致欠款的形成。在欠條出具之日內2年向法院主張權利,一旦超過這一期限,該借貸關系便不再受法律的保護。

顧名思義,是收到錢的人向給錢的人出具的,需要注意收條需要與借條和欠條連貫使用,否則說不清楚收到這個錢是什么錢。

不得不說,錢雖借出去了,還得語文學得好才行,不然很可能掉入陷阱,錢都收不回來!

“今借”與“今借到”區別明顯!一定要有“到”字!“張某今借劉某5萬元”vs“張某今借到劉某5萬元”

“張某今借劉某5萬元”很有可能說明劉某并未將5萬元給張某。

“張某今借到劉某5萬元”\u00A0,則恰恰說明這個錢已經到手。

雖說只相差一個“到”字,但法律規定借貸關系以借款人收到錢時開始生效。

有這個“到”字,就證明這個錢確實已經給了借款人。如果沒有“到”字,當時又是給的現金、沒有銀行轉賬票據做證據,就很難說明這個錢已經給了借款人,到時很有可能會得不到法院的支持而敗訴。借出去的錢就因為少了一個“到”字而打了水漂。

“今還(h i)欠款”與“今還(hu n)欠款”相去甚遠!

實際借款時,經常有人就為了這個字發生爭吵,為此不惜訴諸法律解決。

比如,張某借劉某30萬元,張某陸續還了一部分后,寫下“今還欠款10萬元”,究竟是“今還(hu n)欠款10萬元”,還是“今還(hai )欠款10萬元”?

如果是“還(hu n)”說明還款10萬元,尚欠借款人20萬元。如果是還(h i),說明尚欠借款人10萬元,僅僅一個字的發音不同,會有如此大的區別。

因此,我們在書寫借條的過程中,一定要避免使用這個字,否則會導致歧義的發生。可以寫成“今歸還欠款10萬元”;反之可寫成“今尚欠款10萬元”即可。

1、打借條時故意寫錯名字

2、找人代筆仿照筆跡簽名

3、以“收”代“借”

案例:李某向孫某借款7000 元,為孫某出具條據一張:“收條,今收到孫某 7000元”。孫某在向法院起訴后,李某在答辯時稱,為孫某所打收條是孫某欠其7000元,由于孫給其寫的借據丟失,因此為孫某搭寫收條。類似的還有,“憑條,今收到某某多少元” 。

案例:鄭某給錢某代銷芝麻油,在出具借據時,鄭某寫道:“今欠錢某芝麻油毛重800元。”這種偷“斤”換元的做法,使價值相差10 倍有余。

丁某向周某借款20000元,周某自己將借條寫好,丁某看借款金額無誤,遂在借條上簽了名字。后周某持丁某所簽名欠條起訴丁某歸還借款120000 元。丁某欲辯無言。后查明,周某在20000 前面留了適當空隙,在丁某簽名后便在后加了“1” 。

李某向陳某借款18000 元。出具借據一張:“借到現金18000 元。李某 ” 。后李某歸還該款,陳某以借據丟失為由,為李某出具收條一份。后第三人許某持李某借條起訴要求償還18000元。

李某與孫某商量借款10000 元,約定利息為年息2% 。在出具借據時李某寫到:今借到孫某現金10000 元。孫某考慮雙方都是熟人,也沒有堅持要求把利息寫到借據上。后孫某以李某出具的借條起訴要求還本付息,人民法院審理后以合同法笫211 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視為不支付利息”的規定,駁回了孫某關于利息的訴訟請求。

8、使用“自動褪色筆”寫借條

借條書寫時最好要帶著自己的筆去簽署哦!

標題寫“借條”兩字表明了該條據的性質,既防止借條持有者在借條正文上方添加內容,也防止借條持有者將借條篡改為數頁合同的最后一頁。標題應書寫在紙張頂部,標題和借條正文間不留空行。

表明借款的目的,以免出現該筆借款系賭債、分手費的爭議。另外,書寫借條正文時應注意左右盡量靠近紙張邊緣,不要留出太多空白。

用“現收到某某出借的多少元”加強調款項已經實際交付。 

此處寫出借人姓名的全名。名字中的字有同音的多種寫法的,應與身份證上記載的名字一致。

出借人的姓名后應附身份證號碼,因為同名同姓的人不在少數,而身份證號是唯一的,以避免之后就出借人是誰發生爭議。

,如果并非現金而是銀行轉賬,則應將此處的“現金”替換表述為“銀行轉賬”,同時應保留銀行轉賬憑據。借款金額如果較大的話,建議出借人通過銀行轉賬給借款人。

金額應既寫阿拉伯數字,也寫大寫數字,避免篡改。

借期必須明確,借期也要大寫。

利率應寫清是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樣也要附大寫。

到期未還后可以寫明略高于借期利率的逾期利率。

“立此為據”作為借條正文的收尾,以免添加內容,同時借條正文和借款人簽字之間不留空行。

借款人的姓名應寫全名并附身份證號。同時應由借款人在手寫的名字上摁手印,最好還能留下聯系方式和地址。

借條末尾日期以下的空白紙張最好裁掉。另外,借條書寫中有涂改時,至少應要求借款人在涂改處摁手印,但若要求借款人重新書寫無涂改的借條則更為妥當。借條書寫完成后,為防篡改,借款人可用手機拍照留存,進一步的措施是借款人復印一份留存(并請出借人簽注“該借條復印件與原件一致”)。

借條中不僅有借款人的簽名,有時還有保證人或者說擔保人的簽名,但如果僅作為見證人或者說在場人簽名,那么一定要在簽名前明確表明自己的身份,以防事后篡改出現爭議。最后,建議大家,在將借款交給借款人時,最好采用銀行轉賬的方式,保留好轉賬憑證,以備不時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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