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江蘇紅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募集資金專戶銷戶的公告
股票代碼:600400 股票簡稱:紅豆股份編號:臨2017-019
江蘇紅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募集資金專戶銷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募集資金的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關于核準江蘇紅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15]1349號文核準,江蘇紅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采用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向紅豆集團有限公司、農銀無錫股權投資基金企業(有限合伙)、新余紅樹林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周鳴江、龔新度、周海燕、劉連紅、周宏江等8名特定對象共發行了151,450,674股普通股(A股),發行價格為5.17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為782,999,984.58元,扣除各項發行費用11,187,625.66元后實際募集資金總額771,812,358.92元,上述資金已于2015年7月22日到賬。以上募集資金到位情況,已經江蘇公證天業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驗證,并出具了蘇公W[2015]B093號《驗資報告》。
二、募集資金使用與管理情況
為規范公司募集資金管理,保護投資者權益,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江蘇紅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公司與保薦機構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無錫錫山支行于2015年8月5日簽署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以下簡稱“三方監管協議”)。根據三方監管協議,公司開立了募集資金專項賬戶(以下簡稱“募集資金專戶”),募集資金專戶信息如下:
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無錫東港支行
戶名:江蘇紅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對募資資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江蘇紅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及三方監管協議執行。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資金已按照計劃全部使用完畢。
三、募集資金專戶銷戶情況
鑒于募集資金專戶將不再使用,為方便賬戶管理,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已辦理完畢募集資金專戶的銷戶手續,本公司與保薦機構及銀行簽署的三方監管協議相應終止。
江蘇紅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股票代碼:600400 股票簡稱:紅豆股份編號:臨2017-020
江蘇紅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控股子公司利潤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江蘇紅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控股子公司無錫紅豆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紅豆置業”)于近日召開了股東會,審議通過2016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經江蘇公證天業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計,紅豆置業2016年度可供全體股東分配的利潤為321,616,024.93元,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將其中的165,000,000元按股權比例進行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潤轉存以后年度分配。其中公司持有紅豆置業股權的比例為60%,可取得分紅款99,000,000元。
紅豆置業是本公司納入合并報表范圍內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分紅對本公司整體經營業績無影響。
江蘇紅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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