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 吳長江出資45萬元,他的另外兩位同學杜剛與胡永宏各出資27.5萬元,以100萬元的注冊資本在惠州創(chuàng)立了雷士照明。
?\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 吳長江與其余兩位企業(yè)創(chuàng)始人矛盾爆發(fā),經銷商力挺吳長江
?\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 胡永宏與杜剛被迫接受各拿8000萬離開企業(yè)
?\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 為買下兩位創(chuàng)始人的股份以及收購世通投資有限公司,吳長江掌管的雷士不斷募集資金,引入包括軟銀賽富、高盛等投資者的資金。同時,吳長江股權不斷被沖淡,失去第一大股東地位
?\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 雷士照明登陸港交所,發(fā)行6.94億股新股(占發(fā)行后總股本的23.85%),發(fā)行價2.1港元/股,募資14.57億港元。
?\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 雷士引進法國施耐德電氣作為策略性股東,由軟銀賽富、高盛聯(lián)合吳長江等六大股東,共同向施耐德轉讓2.88億股股票。施耐德股份占比9.22%,因此而成為雷士照明第三大股東。
?\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 吳長江被毫無征兆地“因個人原因”而辭去了雷士照明一切職務,而接替他出任董事長的則是軟銀賽富的閻焱,接替他出任CEO的則是來自于施耐德并在施耐德工作了16年的張開鵬。

第一次融資 2006年6月
毛區(qū)健麗從陳、吳、姜處融資400萬美金、自己出資594萬美金入股雷士
陳金霞,吳克忠,姜麗萍
第二次融資 2006年8月
在毛區(qū)健麗的牽線搭橋下,軟銀賽富正式決定投資士,葉志如借出的200萬美元也到期,由債轉股
陳金霞,吳克忠,姜麗萍
第三次融資 2008年8月
雷士決定收購世通投資有限公司(世紀集團),但資金不足,不得不再次私募融資。高盛和軟銀賽富聯(lián)合投入4656完美元,吳長江失去第一大股東地位
第四次融資 2008年8月
成功收購世通投資有限公司(世紀集團)
第五次融資 2010年5月12日(除:其它)
第六次融資 2011年7月21日(除:其它)雷士引進法國施耐德電氣作為策略性股東,由軟銀賽富、高盛聯(lián)合吳長江等六大股東共同向施耐德轉讓2.88億股股票。施耐德股份占比9.22%,因此而成為雷士照明第三大股東。

雷士照明案件凸顯了創(chuàng)業(yè)者與投資者間的沖突
1、作為創(chuàng)業(yè)者,吳長江過分自信,低估了資本引入的風險
陷入股東困局前的吳長江,為人勇敢,控制欲極強,并堅信自己可以左右時局。
“即使投資者擁有企業(yè)持股上的控股權,但是他們本身不是做實業(yè)的人,他們需要自己這樣的實業(yè)家?guī)ьI雷士快速發(fā)展,這樣才能從雷士的投資上賺足利潤。”——吳長江
吳長江甚至在出讓了董事會席位之后,非但不擔心自己的控制權旁落,反而在上市以后還大幅減持股票,這一系列的舉動都存在著巨大的風險。
② 對資本毫無防范的心理。
毛區(qū)健麗第一次向吳長江提供融資時,運用精準的心理策略,以超低的估值獲得大比例的股權,一下子就稀釋了吳長江30%的股權,吳長江第一次吃虧
在軟銀賽富和高盛的資金陸續(xù)進入雷士后,吳長江的股權再次遭遇巨幅稀釋,第一大股東地位拱手于人。
但吳長江仍然只知資本的逐利性,只單純地認為投資者通過投資企業(yè)賺取企業(yè)股價價差獲取利潤,卻不了解資本可以放棄“江湖道義”,將企業(yè)賣給產業(yè)大鱷,從而賺取更多的利潤
l\u00A0 吳長江的自信滿滿再加上對資本的毫無防范,此時再引入法國施耐德,正中資本方軟銀賽富和高盛合謀的陷阱,也讓吳長江自己的局面更為不堪
l\u00A0 前文提到,雷士引進法國施耐德電氣作為策略性股東,由軟銀賽富、高盛聯(lián)合吳長江等六大股東,共同向施耐德轉讓2.88億股股票,施耐德耗資12.75億港元,股份占比9.13%,因此而成為雷士照明第三大股東。
此時的股份占比情況:
l\u00A0 從股權占比可以看到,如果軟銀賽富和高盛就企業(yè)未來發(fā)展方向與施耐德達成一致,或施耐德向賽富和高盛承諾一個有誘惑力的退出價格,便會成為一致行動人,吳長江無論是比股權還是比董事會席位都不占優(yōu)勢,會徹底失去企業(yè)控制權。
l\u00A0 至此,吳長江走進了金融、產業(yè)資本聯(lián)袂布的“局中局”。
2、作為投資者,軟銀賽富和高盛過分追求利益最大化,違背資本公司的職業(yè)道德,干預企業(yè)經營
l\u00A0 不排除施耐德與軟銀賽富及高盛有某種程度“合謀”的嫌疑,只要施耐德達到了控制雷士照明的目的,實現(xiàn)企業(yè)間并購,軟銀賽富就可以將所持股權以更高價格轉讓給施耐德。
l\u00A0 而據(jù)雷士內部人士透露,施耐德的張開鵬與軟銀賽富的閻焱是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的校友。
l\u00A0 果不其然,2012年5月25日,吳長江被毫無征兆地“因個人原因”而辭去了雷士照明一切職務,而接替他出任董事長的則是軟銀賽富的閻焱,接替他出任CEO的則是來自于施耐德并在施耐德工作了16年的張開鵬。
1、不要到需要資金時再融資。
等到需要資金的時候再去找投資人是來不及的,這時找投資人往往會讓自己在談判時處于劣勢,顯得底氣不足。
2、引入資本要進行風險評估,了解投資人的戰(zhàn)
\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 略等,制定出完整的預案。
吳長江在為雷士照明引入資本前,就是由于沒有對資本引入的風險進行評估,導致在資本介入后,喪失了自己對企業(yè)的控制。
3、不要輕易將主動權交給投資人,在創(chuàng)業(yè)的
\u00A0\u00A0\u00A0\u00A0\u00A0 過程中沒有人會樂善好施。(李彥宏語)
開始投資人似乎是以“救世主”的身份出現(xiàn),但是投資人為了逐利可以放棄任何的“江湖道義”。所以,在公司需要資金的時候,要認真考慮其長期籌資方式,不要過多依賴于股權式籌資,采用多種綜合的方式籌資才更能降低風險。
1、投票權委托或一致行動人安排
在股份被攤薄的前提下,創(chuàng)業(yè)者可供選擇的方案有股東投票權委托或一致行動人安排,通過這些制度安排將其他股東的投票權轉移集中到創(chuàng)始人手中。例如,京東商城雖然經歷多輪融資,其創(chuàng)始人劉強東股份不斷被攤薄,但其仍然控制公司50%以上的投票權。投資人DST與老虎基金均將其投票權委托劉強東行使。
企業(yè)在引入外部資本投資時,創(chuàng)始人應該有意識地設置退出障礙,保障自己對企業(yè)的控制權,避免對公司股權的過度稀釋,通過制度安排委派董事會大部分成員來實現(xiàn)對公司的有效控制,這在股權分散的上市公司尤其適用,保證了創(chuàng)始人對董事會的控制力。
例如,百度創(chuàng)始人李彥宏通過公司章程規(guī)定CEO持有的股票投票權為1股10票
搜狐創(chuàng)始人張朝陽在公司章程中設置創(chuàng)始人條款——無論創(chuàng)始人股份如何稀釋,保證其擁有董事會控制席位。
這種制度性保障比情感紐帶這類退出壁壘要更為理性,也更為穩(wěn)定。
3、投資協(xié)議里約定的投票權和投資人委派董事參與管理的有關約定
關于董事會成員的構成、議事規(guī)則,尤其是董事會如何免職董事這方面的規(guī)定,以及優(yōu)先股股東委派的董事投票權等,這些條款在合同里非常重要,創(chuàng)業(yè)者應當給予特別關注。在每一輪投資進入時,創(chuàng)業(yè)者應當與投資人約定好董事會席位的分配,比如大的投資方派幾個董事會成員,小的投資方只能派觀察員,沒有投票權等。
4、重視平時與員工的感情交流和滿意度情況
俗話說,得民心者得天下。在吳長江辭去董事長職務后,大部分的經銷商和員工均表示支持吳長江重返雷士。這與吳長江的非凡的氣魄和誠信待人的人格魅力息息相關,他手下的員工擁有很強的公司認同感和工作熱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