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成都皇城老媽酒店有限公司”一紙訴狀將“陜西皇城老媽酒店有限公司”告到西安市碑林區(qū)人民法院,認為陜西皇城老媽酒店有限公司侵權。碑林區(qū)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
原告“成都皇城老媽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老媽”)在訴狀中稱,“皇城老媽”商標于1994、1996年在國家商標局核準登記注冊。1999年8月12日,“成都老媽”與陜
西一公司簽訂合同,約定該公司出資設立“成都皇城老媽火鍋西安店”,“成都老媽”授權其在經營此店時可使用“皇城老媽”注冊商標。同年12月,該陜西公司向“成都老媽”出示了登記名稱為“陜西皇城老媽酒店有限公司”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注冊資金為300萬元,聲稱已按照合同設立了經營“皇城老媽”火鍋的餐飲公司。但今年10月,“成都老媽”得知,“陜西皇城老媽酒店有限公司”的投資人并非合同上所約定,且該公司已變更了法人代表。“成都老媽”認為,現“陜西皇城老媽酒店有限公司”侵犯“皇城老媽”商標,要求被告停止侵權,賠償各項損失26萬余元。(全軍 張萍)


\u00A0\u00A0\u00A0定短信頭條新聞 足不出戶知天下大事 \u00A0\u00A0\u00A0訂實用短信,獲贈超大VIP郵箱、個人主頁、網上相冊!
【短信推薦】【關閉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