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如果投資人的永久綠卡被拒絕,其家眷是否還可以繼續(xù)留在美國? \u00A0 \u00A0 \u00A0 答:很遺憾,諾諾告訴大家,如果投資人的永久綠卡被拒絕了,其家眷,包括其配偶和未滿21周歲的子女就必須要和主申請人一起離開美國了。當然了,除非投資人家人還有其他的有效簽證,比如說學生簽證或非移民工作簽證等等,如果手里有這類簽證,那么就還可以繼續(xù)在美國居留。為了避免永久綠卡被拒的情況發(fā)生,諾諾提醒各位申請人,一定要選一個靠譜的EB-5項目進行投資哦,這樣就可以為最后永久綠卡的批準提供更高的保障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