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00A0美國移民局今年可能對移民申請表的更換“情有獨鐘”,今日,又是EB-5美國投資移民新版I-829申請表正式啟用的日子,很多打算移民美國的EB-5客戶大概被今年如此頻繁的更新表格消息略感混亂,那么,兆龍移民小編先帶您回顧下今年的“那些申請表”好了。想了解最新最及時的美國移民信息,以及掌握美國移民局最新發布的EB-5投資移民官方消息,可以關注兆龍移民的微信號zhaolongyimin。
4月28日開始執行新版I-130申請表;
(申請人、受益人信息填寫更加嚴密,對假結婚給予了一定打擊)
4月10日,移民局發布新版I-526表格,6月9日正式啟用;
(加強對投資人和區域中心重要信息采集)
5月23日,新版I-829表格發布,7月24日(本周一)正式啟用。
這一次的新I-829表格又有那些變動?
又在哪些方面做了監管加強?
了解這個問題前,我們先弄清楚什么是I-526和I-829申請表。(很熟悉的直接跳過)
I-526申請表:有條件綠卡申請表。I-526申請表可以證明申請人正在或者已經完成“將資金投資到EB-5項目里”的投資行為,申請人可以在通過I-526后申請美國居民身份。
申請人通過I-526即意味著獲得了通過2年有條件綠卡審核,只需在首次登陸美國時領取綠卡即可。
I-829 申請表包括證明申請人滿足了所有美國公民與移民服務局(USCIS)EB-5計劃要求的材料,即資金已完全投資到EB-5項目中,且投資的項目已創造滿足移民局要求的10個就業。 當I-829被批準后,申請人就可以在美國無條件永久居住。
以下為新版I-829申請表的幾大主要變化
1、要求提供區域中心是否被關停的信息。

2、不再要求披露新商業企業的凈收入;但要求提供在投資之后,新商業企業是否發生變化,包括出售資產或出售任何收益等信息。
3、要求提供創造就業企業的名稱和實際地址(可填寫多個)。
4、要求回答 “自最初投資之日起,就業創造企業是否出現以下情況:申請破產,停止經營,企業性質有重大變更,組織結構或所有權有任何變更,或創造就業企業的業主、董事、普通合伙人、經理或有類似權益或類似身份者因詐騙或其他非法活動而被發起刑事或民事訴訟?”如果回答是YES,那么需要在I-829申請表的最后附上詳細的解釋。
5、要求提供在做出EB-5投資時,以及遞交I-829申請時,全職直接就業的數量。

6、要求提供從新商業企業轉入創造就業企業的EB-5資金數額。

7、要求提供:如果投資是投入困難企業,維持和創造了多少就業?
8、要求回答就業是否按照I-526申請中的商業計劃書所述創造出來了?如果對上述問題的回答是NO,那么需要在I-829申請表的最后附上詳細的解釋。

結語:新版I-829申請表格加大了對新商業企業和就業創造企業的信息采集,尤其是就業創造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的審核,這將有助于移民審理官員更直接清晰了解項目重點情況,以確定是否符合美國EB-5投資移民法規,同時也有助于移民局正在進行的I-829面試和項目現場考察等工作的開展,意味著移民局未來對EB-5項目的監管的趨嚴。兆龍移民建議建議申請人未來在填寫該新表格時,須在移民顧問、項目方和律師等專業人士的指導下耐心填寫,并得到仔細審核,再提交美國移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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