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耐克:關于增加公司2017年銀行授信額度并由公司及關聯方提供擔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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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831378 證券簡稱:富耐克 主辦券商:中原證券 富耐克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增加公司2017年融資授信額度 并由關聯方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法律責任。 富耐克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耐克”或“公司”)于2017 年11月16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增加 公司2017年融資授信額度并由關聯方提供擔保的議案》,主要內容如下: 一、增加融資授信額度及關聯擔保情況 公司及子公司擬在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2017年度原有 20,000萬元融資授信額度的基礎上,再向銀行等金融機構申請增加6,000 萬元融資授信額度,新增授信額度用于辦理日常生產經營所需的流動資金貸款、票據貼現、開具銀行承兌、銀行保函、銀行保理、信用證等業務。公司擬以自有資產為上述新增銀行授信額度提供擔保,并在必要時由公司關聯方為上述額度范圍內擬申請的融資授信額度無償提供各類擔保,或向為公司申請授信額度提供擔保的第三方提供反擔保。具體擔保金額、擔保期限、擔保方式等事項以各方后續簽署的擔保協議或擔保文件約定為準。 公司實際控制人李和鑫先生及其關聯方李雪芳、馬霽月、范林、鵬達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鵬達”),將視具體情況為上述新增授信提供連帶保證擔保,該擔保不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取任何擔保費用。 擬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管理層在上述新增授信額度內,自主決定以公司自身或子公司的名義與銀行等金融機構簽署授信融資的有關法律文件,并授權公司董事長與各銀行等金融機構簽署上述授信額度內的有關法律文件。上述授信有效期至 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之日止,該期限內上述授信額度可循環使用。 二、關聯方介紹 1.李和鑫,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現擔任公司董事長職務。截止2017年11月15日,李和鑫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443.28萬股,并通過鵬達(李和鑫先生持股比例:100%)持有公司2,282.88萬股,合計持有公司8,726.16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7.61%。 2.李雪芳,公司股東,截止2017年11月15日,李雪芳女士直接持 有公司359.94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79%。李雪芳女士系公司控股股 東、實際控制人李和鑫先生之妹。 3.馬霽月,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李和鑫先生配偶,未持有公司股份。 4.范林先生系李雪芳女士配偶,未持有公司股份。范林先生系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李和鑫先生之妹夫。 5.鵬達有限公司系公司第二大股東,鵬達與公司均受同一實際控制人李和鑫先生控制。李和鑫先生擔任鵬達董事,持有其100%股權。鵬達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29 日,注冊資本:港幣1萬元,注冊地址:香港灣仔軒尼詩道253-261號依時商業大廈8樓801-2室,主營業務:對外投資。 三、關聯方為公司融資活動提供保證擔保的定價依據及公允性 公司與上述關聯方的交易均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則,公司關聯方李和鑫、李雪芳、馬霽月、范林、鵬達有限公司為公司融資活動提供連帶保證擔保,公司無需向其支付任何擔保費用,有利于公司經營發展的需要,此類關聯交易行為不會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的利益。 四、關聯交易的必要性和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關聯方李和鑫、李雪芳、馬霽月、范林、鵬達有限公司自愿以其自身直接及間接擁有的財產為公司及下屬子公司的融資活動無償提供擔保,解決了公司申請銀行授信需要提供擔保的問題,支持了公司發展。 上述擔保免于公司支付擔保費用,體現了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對公司經營發展的大力支持,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且不會對公司的經營業績產生任何不利影響。 五、審議程序 《關于增加公司2017年融資授信額度并由關聯方提供擔保的議案》 已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聯董事已回避表決。 在預計的關聯交易范圍內,由公司經營管理層根據業務開展的需要簽署相關協議。上述關聯交易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關聯股東將回避表決。 六、備查文件 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富耐克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點擊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