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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家,不要想占中國消費者的便宜

宜家家居 

??2016年因“奪命抽屜柜”事件陷入輿論漩渦的全球知名家具零售商宜家(IKEA),再次發布召回通知。宜家日前宣布在美國和加拿大召回共計1730萬個馬爾姆抽屜柜。宜家去年7月就已經發布過該抽屜的召回通知,此次再次召回是因為又有一名兒童被翻倒的家具砸中身亡,截至目前類似事故已造成8名兒童死亡。

從測試的視頻可以看出,一個孩子哪怕僅僅是幾歲大,傾倒整個柜體也不是什么難事。讓人訝異的是,此次召回仍舊只針對美國和加拿大;宜家中國表示,暫時未有在中國召回該抽屜柜的計劃。

??中國消費者屢次遭受區別待遇

??召回美國和加拿大的產品,不召回中國的,這是不是區別對待?針對2016年7月的召回事件,宜家方面在被約談前表示過,在中國地區銷售的產品符合中國國家標準,不需要召回。近日宜家公關經理在接受采訪時表示,造成事故主要是由于使用不當,而不是由于產品本身的質量問題,所以不需要召回。

??產品質量符合檢驗標準,就不需要召回,這個邏輯行不行得通?上海市質監局產品質量監督處處長在夜線約見欄目中表示,召回缺陷產品分兩種情況,第一種是不符合標準,就是質量不合格,第二種是符合標準,但在使用中會出現危機人身及財產安全的情況,這種也符合召回情況。

??既然邏輯上站不穩,不是說符合檢查標準了就不需要召回,不存在說我們標準比美國加拿大的低,所以人家要召回我們的不需要,不是標準的問題,而是的確是有實際使用危險,那么也就坐實了宜家的“區別對待”。

??中國消費者是不是太“玻璃心”?是不是沒有維權意識?

??宜家在去年的召回風波就有聲明稱,在北美地區召回是因為當地有一個不同于中國的標準,即要求柜體不固定在墻上時也必須不能傾倒,他們只是基于這樣的標準在美國和加拿大實行了召回。不論召回還是不召回到底依據哪條法律和規定,我國消費者的維權意識到底夠不夠?

??去年12月,宜家同意向被抽屜柜壓死的3名美國兒童的家屬總計賠償5000萬美元(約合人民幣3.47億元),并以這3名幼兒的名義向兒童醫院及非營利組織捐款15萬美元。3名去世兒童的家屬將分攤5000萬美元賠償金。為了紀念3名兒童,宜家還將捐贈總額15萬美元給費城、華盛頓州和明尼蘇達州的3家兒童醫院。除了已經達成的協議外,宜家還計劃向一家專注于兒童安全和預防此類家具傾覆事件的非營利組織捐款10萬美元。

??被宜家問題抽屜柜壓死的三名美國兒童

??我們看到這個賠償金額的時候,很多人可能第一時間會想,如果是在國內,估計不會有這么巨額的賠償,我們會拿類似的產品安全問題案例與其對比,我們會想,我們的法律對于商業賠償是不是有不同的對待?中國消費者與其他國家地區的消費者在維權意識上有沒有差別?更或者說,中國消費者與其他國家地區的消費者在維權環境上有沒有差異?

??著名律師方正宇在談到這點時表示,一般英美法系國家使用一種懲罰性賠償,對于產品安全出現缺陷的商家索取超過受害人遭受的損失金額的賠償甚至是巨額賠償,以免商家認為只要安全缺陷爆發概率小,依然是有利可圖的這種情況。

??而我國大陸法系經典民法理論認為,損害賠償的基本功能是補償侵權行為和違約行為中受害人所遭受的財產損失。這種補償,一方面不能小于損失的數額,因為這樣會導致受害人不能得到完全的救濟,另一方面也不能超過損失的數額,因為賠償數額超過損失數額,就會給受害人以不當利益。這也就是“填平原則”。

??但我國也開始在各類法律里加入懲罰性賠償措施,食品安全法中對于違法行為除了規定要向消費者支付10倍懲罰性賠償之外,還要繳納15-30倍的罰款。而家居產品案件有適用的法律嗎?

??2010年起執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七條如下:明知產品存在缺陷仍然生產、銷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

??中國消費者也是有較完善的維權環境的,而且在大多數人看來,中國消費者的維權意識一點也不差,早在1994年頒發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就促生了一批職業打假人,現在更有甚者通過知假買假這種行為一年收入不菲。不評價知假買假這種行為的對錯,其本身的確是對市場有著一定的規范與促進作用。從此看來,中國消費者維權起來一點也不笨,一點也不懶。

??中國的消費者有維權意識,也有著維權的環境,在筆者看來只是宜家自身的僥幸心理在作怪,最后還是奉勸宜家,不要想占中國消費者的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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