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鄭向記者出示收到的《民事起訴狀》。記者 陳雅玲 攝
-“怎么會被起訴呢?是不是遇到騙子了?”收到法院傳票和原告的《民事起訴狀》后,在同安經(jīng)營副食品商店的老鄭懵了。而和他一樣感到郁悶、無解的還有黃先生、甘先生等七名同行朋友。
-昨日下午,老鄭撥打本報新聞熱線8080000反映此事,希望能解開疑惑。
-經(jīng)記者向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核實,老鄭確實是被告了。起訴他的是老鳳祥股份有限公司,起訴理由是老鄭出售的“中華牌”鉛筆不是原告老鳳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chǎn)的產(chǎn)品,系假冒原告注冊商標的產(chǎn)品。原告還要求被告鄭先生支付侵犯商標專用權的經(jīng)濟賠償金、為制止本次侵權行為支出的公證費等費用,合計3.1萬元。
-多名商家收傳票疑遇騙子
-老鄭是泉州永春人,在同安鳳崗社區(qū)崗頭里經(jīng)營一家標牌為“兄弟超市”的副食品商店。這家店是他在2014年盤下來的,除了生活用品、食品外,還銷售標有“中華牌”商標的鉛筆等部分文具。
-老鄭說,1月17日下午3點多,兩名穿著便服的男女走進店內(nèi),將一疊材料遞給他,里面包括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傳票、民事訴訟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及印有老鳳祥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的《民事起訴狀》等書面材料。
-“對方說我侵犯‘中華牌’商標專用權,我完全懵了。”老鄭說,店里賣的“中華牌”鉛筆都是從同安城南一家店批發(fā)來的,從沒想過會被告上法院。傳票上還寫明,2月5日將開庭。
-原本并不以為然的老鄭后來還得知,最近,甘先生、黃先生、吳先生等不少同行伙伴都陸續(xù)收到了法院傳票和老鳳祥股份有限公司的《民事起訴狀》等書面材料,大家開始議論此事,“到底我們是真的被起訴還是遇到騙子了?”
-黃先生的便利店和老鄭的相距不遠,就在鳳崗社區(qū)古山里處。他的店里也同樣賣標有“中華牌”商標的鉛筆、標有“浪莎”商標的絲襪。黃先生向記者出示收到的材料。材料顯示,除了老鳳祥起訴外,他還被浪莎針織有限公司起訴了。
-“事情尚未弄清楚,‘中華牌’鉛筆、‘浪莎’襪都先下架收起來了。”老鄭和黃先生表示。
-原告要求商家賠償3.1萬元
-記者看到老鄭等人收到的《民事起訴狀》里寫明,原告為老鳳祥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分別為老鄭等商家。事實與理由一欄寫明,2017年8月至9月,原告委托的調(diào)查人員發(fā)現(xiàn)老鄭等人經(jīng)營的店面出售的“中華牌”鉛筆不是原告生產(chǎn)的產(chǎn)品,系假冒原告注冊商標的產(chǎn)品。之后,原告對被告店鋪銷售侵犯原告注冊商標產(chǎn)品的行為采取了證據(jù)保全公證措施。
-原告向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訴求請求。除了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銷售侵犯“中華牌”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外,還請求法院判令老鄭等被告分別向原告支付侵犯商標專用權的經(jīng)濟賠償金26000元,以及原告為制止本次侵權行為支出的公證費、律師費等費用5000元,共計31000元。
-老鳳祥確實起訴43家商家
-老鄭等人收到的傳票是否屬實呢?昨日,記者從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此次老鳳祥股份有限公司、浪莎針織有限公司確實分別向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了涉嫌侵權的商家,其中,老鳳祥股份有限公司起訴了43家商家,起訴對象確實包括老鄭所經(jīng)營的商店。
-昨日,記者撥打老鳳祥股份有限公司的聯(lián)系電話時,該公司相關工作人員稱,由于下班時間已到,若需了解概況可于今日上班時間再與該公司取得聯(lián)系。
-記者將繼續(xù)關注此事。(海西晨報 記者 陳雅玲)
原標題:賣的“中華牌”鉛筆是假的?廈門多位商家收到傳票懷疑被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