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515 證券簡稱:歐普照明 公告編號:2018-011
歐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nèi)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nèi)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歐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 通知于2018年2月27日以電子郵件方式送達全體董事,于2018年3月9日在 公司辦公樓會議室以現(xiàn)場與通訊相結合的方式召開。本次董事會會議應出席董事 9名,實際出席董事9名。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長王耀海先生主持,公司高級管 理人員列席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 會議事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會議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公司2018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 激勵計劃(草案)》的有關規(guī)定以及公司2018年3月1日召開的2018年第一次 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董事會認為本次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授予條 件已經(jīng)滿足,確定授予日為2018年3月9日,向278名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484.98 萬份,行權價格為每份43.79元;向148名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17.14萬股,為 每股21.90元或26.28元。
表決結果:贊成票7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關聯(lián)董事齊曉明、丁龍 回避表決。
公司獨立董事對本次議案發(fā)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具體內(nèi)容詳見《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 上海證券交易所網(wǎng)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歐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向 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8-013)。
歐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